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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防空报警器控制系统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09:31:22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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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防空报警器控制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请于2025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防空报警器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000元

最高限价:76000元,响应单位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同意开工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用户方使用。

二、采购文件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符合条件的声明函(按后附格式)。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按照后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按照后附)的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需具有国家保密局和国防科技工业局联合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有效资质或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依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供应商需为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单位,供应商不是人防警报系统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6月 20 日 9 点00 分起,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通州湾商务大厦 2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0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通州湾商务大厦2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现场递交文件并参与磋商。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联系方式:洪先生,051381680134

通州湾示范区防控报警器控制系统货物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