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跨海大桥段)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委托单位 |
项目名称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1 |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跨海大桥段) |
自然资源部东海海域海岛中心(自然资源部东海信息中心) |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9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81680511;传真:0513-869780511。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6号;邮编:226333。
附件: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跨海大桥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5月18日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高新产业园与蓝海科学城连接通道工程(跨海大桥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