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月11日。若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6号 邮编:226333 电话:(0513)81680511 联系人:李先生)。
附件:坐标表。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1月29日
坐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