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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9 14:20:46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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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月11日。若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6号 邮编:226333 电话:(0513)81680511  联系人:李先生)。 

附件:坐标表。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1月29日

坐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