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示范区企业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落实人才新政相关待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6〕15号)、《<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和示范区《关于印发<通州湾示范区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通知》(通州湾委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示范区企业全职引进示范区产业急需的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补贴标准
由示范区财政连续三年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
三、申报条件
1. 人才须从南通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到示范区企业,且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急需。
2. 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 人才由所在企业按规定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
四、申报材料
1. 《通州湾示范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人事(劳动)合同;
3.本人在示范区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及首次在通工作参保证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5.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
6.持海外学历的必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
7.已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结婚证;
8.所在单位提供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说明
1.申请对象必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申请个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复印件,并整理成册,申报时需提供相关原件审核,同时报送汇总表格Excel电子版(附件3);
3.示范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于初次在通工作(以首次在通参保时间为准)后2年内申报生活津贴。
4.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1日。材料报送地点:通州湾商务大厦321室,联系人:徐军伟,联系电话:80800026,电子邮箱:18796174546@163.com。
附件:1.通州湾示范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通州湾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领生活津贴承诺书
3.通州湾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申报汇总表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2:通州湾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领生活津贴承诺书.doc
附件3:通州湾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