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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州湾长风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港池部分)用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10 10:44:18 来源:通州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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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申请情况表(新).docx

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对南通长风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通州湾长风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港池部分)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对上述申请若有异议,请于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我局。

联系人:李振忠;联系电话:(0513)81680051。

附件:海域使用申请情况表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