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水罐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就[通州湾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水罐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通州湾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水罐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政府网站(http://tzw.nant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水罐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2.项目类型:货物
3.所属行业:工业
4.预算金额:43.1万元
5.最高限价:43.1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为11个村(社区)各配备1辆水罐微型消防车(含随车器材、车辆保险和联网费用),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9 点30 分;
2.地点: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政府网站;
3.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奥建鑫河湾1号楼17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经办人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金海路6号通州湾商务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35809847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方式:13182486119
附件:0812询价文件-通州湾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水罐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