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行政审批局2025.9.1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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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关于普一新材(南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医疗电子塑胶橡胶配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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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 |
通州湾行审批〔2025〕100号 |
202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