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行政审批局2025.6.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5-06-23 10: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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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公告时间

关于大石(南通)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0万m2人造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州湾行审批【2025】79号大石(南通)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0万m2人造石板材项目环评批复.doc

2025.6.23

通州湾行审批〔2025〕79号

202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