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行政审批局2024.9.3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电话0513-80800212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
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关于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批复 |
2024.9.30 |
通州湾行审批〔2024〕101号 |
2024.9.30 |
关于江苏能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6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 |
通州湾行审批〔2024〕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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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油金属屑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通州湾行审批〔2024〕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