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wjhldkfsfq/2022-00933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文号: 通州湾办发〔2022〕47号
成文日期: 2022-06-04 发布日期: 2022-06-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通州湾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通州湾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2-06-04 15: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通州湾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低效闲置产业用地再利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示范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化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导向,深入推进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机制,出台差别化政策,实施资源差别化配置,淘汰低端低效产能,破解资源环境制约,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示范区制造业进一步向中高端攀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持续对应税销售500万元以上或占地3亩(租赁厂房企业按照667㎡/亩折算)以上投产满三年的工业企业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计划到2024年末,三余镇全面完成对近3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端低效工业企业的改造提升和处置淘汰,其他片区对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完成改造提升和处置淘汰;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实现亩均销售超500万元、亩均税收超12万元;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亩均销售超600万元、亩均税收超15万元;资源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强、生产效率高、资源消耗少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三、重点任务

1.完善评价机制。按照科学性、灵活性、严谨性、可操作性原则,建立完善通州湾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强化对隐形企业、小微企业、租用厂房企业绩效评价,有序推进规下企业列规纳统,增强示范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2.精准评价分类。各产业园办公室、三余镇、第一办事处要全面摸排,并及时录入通州湾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化利用系统,避免企业少评漏评。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统筹做好数据归集工作,确保评价数据的准确性。对特殊企业,充分用好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指标分和保护性调档、惩罚性降档机制,在预评价后,各产业园办公室、三余镇、第一办事处要主动上门履行企业书面确认手续,允许企业申诉,客观纠正评价结果,保护企业正当权益。

3.细化政策措施。强化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运用,并组织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重点补充C类企业改造提升和D类企业整治淘汰政策,加快C、D类企业转型升级和整治淘汰。

4.强化正向激励。重点保障A类企业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B类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在资金信贷、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技术改造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5.加快反向倒逼。指导C类企业制定具体提升计划,加快提档升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建立完善D类企业倒逼机制,采取兼并重组、分割转让、整合入园、异地搬类企业改造提升和D类企业整治淘汰严格实施底单制和项目化管理机制。

四、工作计划

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配合工业倍增、小微工业企业列规增收、八大行业绿色发展行动同步推进,2024年底完成本轮评价整治行动,每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3月底前,各产业园办公室、三余镇、第一办事处将上一年度片区内企业信息情况录入通州湾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化利用系统。5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上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并在全区通报。同时完成对上年度参评企业整治提升后的复评。

2.6月底之前,编制完成差别化政策实施企业清单、C类企业改造提升项目清单、D类企业整治淘汰项目清单,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报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12月底前,推动实施各项差别化政策和企业改造提升、整治淘汰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适时开展项目验收,并报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次年,根据改造提升、整治淘汰项目验收结果和复评结果,兑现相关扶持政策。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建设交通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海洋与渔业局、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服务中心、各产业园区办公室、三余镇、第一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由分管工信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方案严格实施并取得实效。

2.强化整体联动。各产业园区办公室、三余镇、第一办事处与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互通互动、上下联动,通过工作专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发展理念,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有效形成政府部门共管、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强大合力。

附件 :1. 通州湾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

       2. 通州湾示范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差别化政策意见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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