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wjhldkfsfq/2024-01424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开发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 |
通州湾示范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
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补助工作实施方案》(通州湾农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位于闸东村、东港村、东凌社区、海丰村、闸北村、建新村、东余村、东晋村、育新村、同盟村、合兴村、光明村的生猪养殖场(户)将病死猪送到收集点,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每头补助35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每头补助20元;其余村(居)生猪养殖场(户)将病死猪送到收集点,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每头补助25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每头补助 15元,通州湾示范区对2023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现将补助发放明细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13-69962667。
2023年通州湾示范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处理补助发放表.docx
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