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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发布时间:2024-07-01 09:59:45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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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盐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责任;承担价格监督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专利的申报、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参与反垄断调查;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商标、名牌产品、商号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标准化工作;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察管理;承担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完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513- 825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