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5-09-02 14:5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适应自然灾害救助新形势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的需要示范区通州湾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发布全文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说明《通州湾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以及编制依据。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各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视情提前采取的措施。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管理。对灾情报告时限、会商核定制度、信息发布原则进行详细规定。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规定。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详细规定了包括在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设备设施、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附则。灾害救助过程中的奖惩措施以及预案管理相关内容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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