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州湾示范区范围内河道丢弃船只认领及处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道内禁止丢弃船舶及浮动设施。目前通州湾示范区范围内恒兴横河河道中有一条弃船,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及水环境。为进一步改善河道环境,保障防洪安全,现决定依法进行专项整治。
请上述船只产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产权证明或拥有证明、图片)到三余镇河长办进行登记认领,联系电话13921486816。
公告期满后,对于无人认领的船只将按照丢弃船只进行处置,对于已登记认领的船只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河长办
2021年9月17日
附该船只图片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河长办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