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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通州湾示范区范围内河道丢弃船只认领及处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16:17:30 来源:通州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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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道内禁止丢弃船舶及浮动设施。目前通州湾示范区范围内恒兴横河河道中有一条弃船,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及水环境。为进一步改善河道环境,保障防洪安全,现决定依法进行专项整治。

请上述船只产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产权证明或拥有证明、图片)到三余镇河长办进行登记认领,联系电话13921486816。

公告期满后,对于无人认领的船只将按照丢弃船只进行处置,对于已登记认领的船只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河长办

2021年9月17日

附该船只图片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河长办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