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交通局提出的通州湾示范区蓝海新材料罐区码头正式用电配套开闭所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对上述申请若有异议,请于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我局。
联系人:李振忠;联系电话:(0513)81680511。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
海域使用申请情况表
序号 |
申请人 |
法定代表人 |
用海位置 |
面积 (公顷) |
用海类型 |
1 |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
吴昊 |
32°12′55.209″121°32′06.425″ 32°12′55.216″121°32′07.021″ 32°12′56.190″121°32′07.006″ 32°12′56.163″121°32′06.410″ |
0.0468 |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