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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乙烷/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4 13:25:53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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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中国石油“双碳三新”发展,助力中国石油“五有”“五化”“五调整”推动炼化业务绿色低碳转型,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江苏LNG分离工程的乙烷、LPG和海内外乙烷、LPG资源,通过建设一套25万吨/年EDH和一套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生产乙烯、丙烯等中间产品,向下游延伸建设高端、差异化化工新材料装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以便广大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乙烷/轻烃综合利用生产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沿海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内;

项目性质:扩建;

总 投 资:2638579万元;

项目概况: 25万t/a EDH装置、100 万t/a乙烯裂解、5 万标立/时PSA 装置、45万t/a FDPE 装置(气相法)、20 万t/a FDPE 装置(溶液法)、10 万t/a 1-己烯/1-辛烯装置、5万t/a丁二烯抽提装置、6/2万t/a MTBE/丁烯-1 装置、5 万t/a低顺顺丁橡胶装置 、10万t/a POE 装置、20万t/a合成氨装置、20 万t/a醋酸乙烯装置、40万t/a PP 装置、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包括工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等)得出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现状进行调查,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分析本工程的规划相容性和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附近、受本项目影响或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通过来访、传真、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看法。

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湾政务中心301

联系人:朱德成

邮箱:zhudecheng@petrochina.com.cn

电话:13188480770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3单元7层

联系人:申工

邮箱:shenlipeng1@126.com

电话:025-52372282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建设单位: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