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疏浚区)临时用海申请的公示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疏浚区)临时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
1、用海申请人:中港疏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疏浚区)。
3、用海类型:其他用海。
4、用海方式:其他开放式用海。
5、申请用海面积:16.6771公顷。
6、申请用海位置:
1,121°32′43.952″,32°11′05.910″
2,121°32′58.826″,32°10′53.598″
3,121°32′58.472″,32°11′15.820″
4,121°32′46.660″,32°11′15.685″
5,121°32′46.815″,32°11′05.943″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81680511;传真:0513-86978006。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1号;邮编:226300。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