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批准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临时用地的批准文件、合同以及四至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影像资料信息等传至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配号,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现将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新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批准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临时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临时用地批准文号 |
临时用地批准日期 |
1 |
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新建工程项目 |
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
通州湾示范区G328临海公路东、通海大道北侧 |
1380 |
通州湾自然资规临〔2025〕6号 |
2025/07/10 |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州湾示范区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