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2-06-22 16: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招生规定,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就示范区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各类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一招生对象为示范区内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南通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分园(通州湾实验幼儿园)、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分校(南通市通州湾第一实验小学)和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通州湾分校实验小学办学点,招生范围按照《通州湾示范区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通州湾社发〔2021〕35号)中规定的范围执行。其他各校的招生范围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执行。

(三)招生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1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凭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和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拆迁安置房有关材料)、就业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记录,如无则需提供连续就业证明)等材料,到相关幼儿园、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初中招生报名,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和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拆迁安置房有关材料)、就业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记录,如无则需提供连续就业证明)等材料到通州湾三余初级中学、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通州湾分校实验小学办学点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各校(园)可根据实际确定。

二、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学校(园)校(园)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科学制订本校(园)招生工作方案,规范组织实施好招生工作。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今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休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确认,获批准后方可缓学或休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认真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入学情况监管。各校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笔试、面试(谈)、评测,不得将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包括小学六年级教育质量监测成绩)、“奥数”成绩、获奖情况或特长评级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所有学校要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均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一切费用。

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均衡编班规定,实行学生阳光随机分班。严控班级学生数,小学起始年级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不超过50人。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班级教师配备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禁止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起始年级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四)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要落实《关于印发〈通州湾示范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州湾办发〔2021〕16号)精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按照“以居住地为主,兼顾学位余缺”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应收尽收。监护人居住地认定以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为准;就业证明以监护人在“五园一城一基地”范围内就业的企业出具的就业证明为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五)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相应评估认定,分层分类科学安排适合的教育。

(六)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

(七)各校(园)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分类分时段分空间有序安排到校报名(审核)人数,严控人员聚集,热情周到为报名人员提供服务保障,努力做到一次办结。

三、加强宣传引导监督

各校(园)要通过各类宣传途径,就报名办法、招生入学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学校办学条件、招生入学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方便和服务广大群众。要严守招生入学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政策,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社管局将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并向社会公布督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