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4-15 14:58:40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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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市场监管局聚焦网络餐饮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向社会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作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通州湾示范区某餐饮店涉嫌违法经营生食类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6日,消费者举报示范区某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中不含生食类制售,而在美团外卖平台有凉菜销售,要求查处。我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线下菜单及其外卖平台店铺内有生食类食品销售,其经营场所的冰柜内有待制作的生食类食品原料。当事人作为小餐饮经营者,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通州湾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评析:小餐饮经营者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生食类食品,具有较强典型警示意义。生食类食品风险高、管控严,该案既督促小微餐饮严格按许可事项合规经营,落实原料管控与过程管理责任,也警示线上线下同步规范经营。案件办理有力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强化经营者守法意识,为同类小餐饮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管执法提供示范,切实引导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二

通州湾示范区某餐饮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31日,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示范区某餐饮店一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仍在岗从事食品加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通州湾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健康证明是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凭证。部分经营者重经营、轻管理,忽视健康证明时效管理,极易造成致病菌、传染病等风险传播,直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应牢固树立“先持证、后上岗”的合规意识,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案例三

通州湾示范区某咖啡厅涉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真实、准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3日,我局依法对某咖啡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淘宝闪购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主体业态与其宣传的主体业态不符。当事人作为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通州湾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中,经营者在淘宝闪购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与宣传形态不符,属于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虚假资质信息,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通州湾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警告处罚,既契合过罚相当原则,也警示网络食品经营者须如实公示许可信息、依规经营。该案对规范平台食品经营资质核验、压实主体责任具有典型指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