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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金秋风起雨蒙蒙 播撒善意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10-31 11:10:03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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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通州湾示范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批以追讨劳务费等为由的涉民生执行案,当事人双方大多系同村或邻村的熟人,矛盾、积怨较深。如何让这批关乎百姓民生的执行案在执行过程中,既实现权利人的利益,亦能降低双方矛盾冲突,成为了该院执行干警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又一课题。

10月26日下午,快70岁的宋老汉作为被执行人第三次被传唤到法院,面对执行人员的调查始终只有一句话,“什么时候把我房子漏水问题解决好,什么时候再谈钱”。

针对宋某拒执的理由,执行干警数次到现场核实,并未出现宋某所述的严重“漏水”问题。

作为邻村的本案申请执行人张某反映,宋某之所以迟迟不愿付建房劳务费,就是想让他分担所建房屋不能用于养老院经营所带来的损失,故张某坚决不同意宋某提出的将所建房屋交于他使用以抵债的方案。

然而,经过四次依职权查控,宋某名下除了能够冻结到的1000余元银行存款外,未发现其他财产登记信息。面对如此尴尬局面,张某提出宋某在镇上还有一个卖粮油的店面可供执行,当执行人员果断赶赴现场搜查时,宋某的老婆看拖债不成,赶快拿出10000元交给张某,并承诺剩余40000元分四年结清。张某拿到钱后亦欣然接受了宋某夫妻提出的和解履行方案。一起磨了近4个月的劳务纠纷案终于有了让双方满意的结果。

10月27日,下了一夜小雨的凌晨略有放晴,迎着飕飕的凉风。按照全市法院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部署,执行干警带着另两起雇员赔偿、劳务费追讨案再次赶赴被执行人的家中。

6点20分许,刚起床的施某见到执行干警立马喊冤,称从某系自己同村的亲戚,自己好心带他到虾塘打工赚钱,意外受伤不应由自己赔偿。经过依法搜查,施某家中确实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值钱财产。当执行干警将其带到法院调查时,其女婿闻讯赶来,代丈人履行了5000元部分执行义务,并协助法院终于做通了施某将村里应付的土地转包金用于偿债的工作,施某承诺再不与从某就此事闹心了。

7点20分左右,还在楼上睡觉的曹某看到执行干警要对其采取搜查和拘传强制措施时,其老婆看逃不掉债了,最后不舍地从手机里拿出12200元“赎回”自己的丈夫。立案不到一个月的劳务费追讨案一个小时内执行完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