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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6 09:35:04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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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及规划面积:规划范围东至海堤(边界为海堤迎水面堤脚位置)、西至328国道、南至漓江路、北至堤顶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7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2035年。

规划主导产业:电子材料(电极箔、覆铜板、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子级玻璃、印刷电路板、合金靶材等)、电子元器件(工业集成电路、传感器、锂电池、电容电阻、电位器、散热器、连接器等)和电子配套(精密机加工、塑料注塑及模具制造、金属件冲压和钣金、烤漆喷涂、印刷包装)等。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通州湾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片区筹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金海路6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680104

电子邮箱:523881427@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xnzeng@njuae.cn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主要内容

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 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