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配套道路工程静安路等绿化工程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必须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的,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其中“资质证书”附件须包括见证取样类全部检测项目,“备案证书”附件须包括“种植介质”或“种植土壤”检测项目。”的描述均更正为:
“必须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的,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其中“资质证书”附件须包括见证取样类全部检测项目,备案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件须包括“种植介质”或“种植土壤”检测项目。
2、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1月19日下午16时00分。
二、本文件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通州湾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