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南通市开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通稳〔20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稳〔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2、拟建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沿海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3、建设单位: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内容与规模: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公司建设项目,包括各工艺装置以及与之配套的油品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内容;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POE装置、10万吨/年α烯烃装置、20万吨/年FDPE装置、2x2.5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2x1000m3/h电解水制氢装置。
5、项目投资:
总投资:115000万元;资金自筹。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污染影响分析;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运营期原材料及成品材料的火灾、爆炸、中毒等风险分析。
5、资金筹措的风险分析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施工及运营期安全工作的防护,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安全距离,做到不扰民;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伍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电话:18869730082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沿海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