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取得环境管理部门的批复,由于设计过程中有所变动,需重新报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以便广大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沿海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内;
项目性质:新建;
总 投 资:1162601万元;
项目概况:20万t/a FDPE装置、5万t/a乙丙橡胶装置、10万t/a POE装置、10万t/a 1-己烯/1-辛烯装置、2000Nm3/h电解水制氢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包括工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等)得出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现状进行调查,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分析本工程的规划相容性和环境可行性。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附近、受本项目影响或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通过来访、传真、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湾政务中心301
联系人:朱德成
邮箱:zhudecheng@petrochina.com.cn
电话:13188480770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宏俊街33号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
联系人:申工
邮箱:shenlipeng1@126.com
电话:025-52372282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建设单位: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