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08-14 15:1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类别:热电联产 441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2×CB15MW级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江安路(规划道路)南侧、海二路(规划道路)西侧,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内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819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5%

占地面积:102亩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定员110人,设备年利用小时数7200h

建设进度:计划于2025年8月建成投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汞及其化合物、NH3等。本项目3台燃煤锅炉各配套建设一套高效脱硝、脱硫、除尘系统,锅炉烟气通过SNCR-S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设计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72%、脱硫效率不低于98.2%、脱硝效率不低于80%。3台150t/h燃煤锅炉(2用1备)拟通过1座高度80m、内径2.6m的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优于江苏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要求进行设计和管控,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20、30毫克/立方米。氨逃逸参照执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脱硝系统中SNCR-SCR联合脱硝氨逃逸浓度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煤炭装卸、贮存、破碎、输运系统粉尘,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的粉尘,氨水罐无组织废气等。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均安装布袋除尘装置,干煤棚设水喷淋,并在煤炭输运系统设置水力冲洗装置,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本项目设置氮封、安装安全释放阀和真空破坏阀控制氨水储存及供应系统的氨气逃逸。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煤泥废水经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和煤场喷淋;脱硫废水经“pH调节+絮凝+沉淀+pH调节”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锅炉排污水排入冷却塔水池,用于冷却塔补水;冷却塔排水回用于脱硫和脱硝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废弃除尘布袋、脱硫废水污泥、铁屑、废机油、废荧光灯管、生活垃圾。其中,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荧光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除尘布袋和脱硫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炉渣、飞灰、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铁屑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汽轮机、发电机、空压机、送引风机、泵类等运转设备,还有事故情况下锅炉对空排汽。针对主要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设隔音门窗、隔声罩、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方案,将各类废污水收集处理池、氨水储罐区、事故油池、危废暂存库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将干煤棚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针对不同分区的防渗等级进行设计施工。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区域削减方案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联系人:袁女士 邮箱:2036983422@qq.com 电话:0513-81680271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张工 邮箱:1765070728@qq.com 电话:025-85699061

附件 公众意见表-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docx

附件 征求意见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