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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科学用人岗位调配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16 19:01:26 来源:通州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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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干部调配管理机制,规范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调配,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理设岗

1、增强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坚持因需设岗、急需先用的原则,不超编制用人、不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出支持重点工作,由组织人事局定期提出拟配岗位方案,报党工委主要领导同志研究指导。

2、注重岗位选人的针对性。拟配岗位方案获批后,组织人事局按照具体岗位履职特点与要求,制定相应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议,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切实增强调配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二、人选确定

(一)范围

1、合理确定岗位调配范围。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多种方式扩大初始提名范围。

2、落实多线选用调配措施。有计划地调配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优秀干部到一线、到不同业务岗位加强锻炼,促进增强提升顾大局、重协同、优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优先任用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复合型干部。

3、严格岗位调配工作纪律。按照《干部选拔条例》“2+ 8 配套制度文件要求,严肃干部任用工作纪律,对岗位调配工作的相关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跑官要官”、“带病提拔”等不正之风。

(二)考察

1、实地考察。注重到工作一线考察干部,从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中了解干部的日常实际表现。坚持重在平时考察,着重考察干部“德”,注意了解干部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表现,准确了解掌握群众口碑。

2、实绩确认。注重对干部工作实绩核实,从干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表现,综合分析其政绩观、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

3、突出重点。注重考察工作覆盖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主要考核个人品质,工作进取、创新能力,听取用人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意见。考察对象为科级干部或拟选配为科级干部人选的,要征求党工委相关领导的意见。

三、组织决定

1、差额考察。对于所需调配的岗位,经前期选拔,原则上由组织人事局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党工委会议。

2、情况汇报。对于考察对象的详细情况,组织人事局要如实向党工委会议进行汇报,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点、不足之处等情况,做到客观公正。

3、会议票决。党工委委员根据考察对象情况,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在党工委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结果确定拟任用人选。

4、结果公示。组织人事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要求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期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任前谈话后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