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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16 18:59:18 来源:通州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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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是村(居)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居)党(总)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加强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通办发〔201529号)精神,现就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3年时间,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观念新、发展思路清、工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整体结构优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到2016年,园区村(居)党组织书记以45岁左右为主体,其中40岁以下达35%以上;学历普遍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书记占一定比例。

二、村(居)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目标要求和服务群众发展目标

(一)主要职责

推动科学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居环境,培养新型农民,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党的建设。

(二)目标要求

1.讲政治守纪律。坚定政治信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党纪党规。弘扬务实重行的作风,以“三严三实”为实践取向和行为准则,做到履职尽责,自觉参与支持园区开发建设。

2.坚持民主集中。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带领班子,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坚持集体领导,规范议事议程,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着力构建和谐支部,提升班子向心力和凝聚力。建立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内外监督机制。

3.带领群众致富。牢固树立带头致富、带领民富的意识,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的“双带”本领,拓宽农村党员群众的致富思路,在着力引、及时送、逐个帮上下功夫,达到“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开展争当创业标兵活动,组织、发动更多的农村党员、在外能人、回乡农民工投身创新创业大潮。

4.强化组织建设。自觉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带头参与各种政治学习,切实做到精诚团结,率先垂范,探索创新,廉洁自律,不断提升班子履职能力。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努力实现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的明显改善。

(三)服务群众发展目标

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机制建设、受理率和答复率、交办事项办理、督办事项办理四项工作。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度(考核办法附后)。

三、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

(一)明确选任标准。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高、科学发展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居)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新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应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拓宽选人渠道。进一步开阔视野,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拓宽村(居)党组织书记选拔渠道。注重从优秀现职村(居)干部、本村(居)种养大户、私营企业主、企业经营管理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优秀大学生村官、复退军人中选拔培养,选派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居)任职。

(三)培养后备人才。按照每村(居)1—2名的要求,抓紧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培训、结对帮扶、实践锻炼、进修学习等形式,加快培养、促其成熟,并适时选拔到村(居)党组织书记岗位。

四、建立健全能力提升机制

(一)定期开展培训。将村(居)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村(居)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园区及以上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经费列园入区财政预算,标准按照省市有关培训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强化学历教育。按照村(居)干部学历提升工程的要求,鼓励村(居)党组织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园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都能达到大专学历层次或受到相应层次的培训教育。大专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园区财政和个人按各50%负担。

(三)组织实践锻炼。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新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到涉农部门、信访维稳岗位开展短期挂职锻炼。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一)完善考核办法。社管局党委负责村(居)党组织书记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注重群众参与评判。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调整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激励保障。

1.建立村(居)党组织书记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其基本报酬与考核报酬之和不得低于园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所需经费从园区财政和村管理费中适当列支。

2.全面推进在职村(居)党组织书记参保工作。从 201571起,以全省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30%为交费基数,提高村(居)书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基数。

3.不断拓宽村(居)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结合每年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工作,适当增加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中招录机关公务员数量。实行招录园区事业编制人员向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适度倾斜。注重推荐提名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4.大力培养和表彰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要进一步重视做好培养、宣传、表彰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工作。结合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村四有一责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优秀村(居)干部,给予物质奖励,营造关心、尊重、爱护基层干部的氛围。

5.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把涉及村(居)党组织书记报酬、各类保险、教育培训等相关经费列入预算,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园区财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每年适当新增工作经费,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财政收入增长比例,用于保障村(居)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和村(居)级组织基本运转。

(三)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对群众评价较差、工作实绩较差、社会形象较差的村(居)党组织书记,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岗位调整直至撤换。

 

附件:关于服务群众发展目标考核办法

  

关于服务群众发展目标考核办法

 

为加强园区服务群众工作,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现就服务群众发展目标制定本考核细则。

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机制建设、受理率和答复率、交办事项办理、督办事项办理四项工作。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度。

一、机制建设(10分)

1.领导重视。(3分)村(居)建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资料不完善的扣1-2分。

2.机构健全。(2分)依托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并实行错时服务制;涉及园区办理的由村(居)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村(居)干部代理事务。机构不健全的,每一次扣1分。

3.人员明确。(2分)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落实到人。人员配备不齐全的扣1-2分。

4.制度完善。(3分)有完善的值班、交办、督办、保密、考核、领导签批等制度,受理、答复等工作规范,操作性强。没有相应制度的扣3分,制度不完善的扣1-2分。

二、受理率、答复率(30分)

年度考核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出现超时受理、超时答复的,每条次扣除2分。

三、交办事项办理(30分)

1.对园区或相关局(办)交办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属于村(居)职责范围却推诿不受理的;对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问题,因自身原因没有电话答复群众的;群众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经查实确系村(居)责任,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工作不到位的,均按每条次扣除2分。

四、督办事项办理(30分)

1.对督办工作不重视,凡交办、督办的一般性问题未落实的,每督办1次扣1分;现场督办的,每次扣2分。

2.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虽承诺办理,但未办结或在办结时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经查证后每次扣3分。

3.对督办事项弄虚作假的,每次扣3分。

4.因答复办理不力造成群众在网站发帖或以其他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每发生一次扣3分;因答复办理不力引发新闻媒体炒作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理及时得当,工作得到园区主要领导批示认可的,每件加5分。落实园区工作部署到位,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加3-5分。

考核方法采取年底由各村(居)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总结。社管局组成考核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服务群众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村(居)领导班子和村(居)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