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法院出台专项意见助推重大项目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和“一枢纽五城市”建设,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通州湾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通州湾法院出台《关于助推重大项目服务民营企业为通州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为重大项目建设、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重服务理念、树联动品牌
始终坚持依法、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让重大项目“进得来”“留得住”“安下心”。主动与地方招商、综治、市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动对接,打造服务大项目建设多部门联动共商品牌。
最严格保护、多手段救济
严厉打击涉重大项目和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利用信息网络损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行为,加大涉案资金查控力度,为项目企业追赃挽损。妥善办理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劳动争议案件,护航项目企业正常经营。完善涉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救治及退出制度。坚持“多兼并重组”破产审判思路,推动兼并重组与破产程序相互衔接机制建设,促进完善企业信用恢复、民生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对不具备再生价值的“僵尸企业”、“体外循环企业”及时出清,盘活闲置资产,有效释放土地、能耗、排污等市场资源,为重大项目建设“腾笼换凤”。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庭室负责人为组成员的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领导小组,统筹涉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