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公平竞争——通州湾示范区法院一典型案例入选全市榜单
近日,南通中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南通分基地发布南通法院第二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办理的“倪某彬诉南通天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恶意通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成功入选,成为11个典型案例之一。
【具体案情】
《恶意投诉被判加倍赔偿,营造公正竞争环境》
【裁判事项】
倪某彬经授权后在小红书平台发布两条带货视频链接宣传销售产品。南通某公司与倪某彬系同业竞争者,在仅获得带货视频原创作者授权使用的情况下,对倪某彬发布的宣传信息进行投诉,导致其链接被平台下架,经营受损。倪某彬遂以南通某公司行为构成恶意投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法院认为,南通某公司明知其非视频作者,缺乏维权权利基础,无权投诉,仍隐瞒事实真相虚构权利主体身份,以恶意投诉方式阻碍倪某彬正常经营行为,造成3万元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承担加倍赔偿责任。
【案例价值】
严惩恶意投诉行为,不仅为受害经营者挽回损失,更彰显了“崇正义、尚和合”的传统价值。本案对“损人利己”恶意竞争行为予以否定,引导经营者恪守“义利兼顾”的道德底线,为平台经济划定了规则边界。该裁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商业治理,体现了“德法相济”的传统智慧,既以良法善治规制违法行为,又以道德教化引导市场主体,助力营造“守诚信、重公道”的市场风尚与社会氛围。
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始终坚持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审判实践,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意识,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下一步,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与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司法裁判彰显诚信价值,为市场竞争秩序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