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命铠甲”遭遇“李鬼”
深夜的厂房灯火通明,1万件劣质“白板”防护服,经过工人的包装,摇身一变成了品牌防护服,当“生命铠甲”遭遇“李鬼”,检察机关雷霆出击……
在日前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办案讲述会上,通州湾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卫星围绕这样一起制售假冒伪劣防护服案所作的讲述获评“优秀讲述奖”。背后的故事是怎样的?
医用防护服是医护人员的“生命铠甲”,国家对防护服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有着严格的规定。2022年初,严某等人无视法律规定,将劣质白板防护服简单包装后冒充品牌医用防护服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近日,经通州湾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严某、沈某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和禁止令。
铤而走险的老严
2022年3月,长期从事服装生意的严某几经辗转接到了一笔来自内蒙古通辽市的医用防护服订单。没有可靠货源的他决定铤而走险,自己仿冒苏州涂泰克公司的防护服产品。为此,严某、沈某联系了经营服装包装的张某,共同商议后,印制纸箱、合格证、说明书并安排工人包装。他们特地修改了涂泰克公司的商标标识,意图逃避法律处罚。最终采购单位发现这批防护服是假货,由此案发。
提前介入,发现问题
公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该案立案侦查,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由于案件社会影响较大,通州湾检察院曹卫星检察长决定亲自办理该案。
提前介入中,曹卫星在阅卷和查阅相关商标注册证后发现,严某等人“仿冒”的“TTK”英文商标不管是涂泰克公司还是其他公司在医用防护服上都没有成功注册。这就意味着,严某等人的行为不能满足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要求,也就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思路转变,柳暗花明
侦查方向出现偏差,那案件还办不办?怎么办?面对这一问题,曹卫星全面研究了医用防护服生产制造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防护服属于医疗器械,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而小作坊生产的廉价白板防护服很有可能在质量上存在问题,其行为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之后,围绕新的罪名,曹卫星提出了3个方面18条引导侦查取证意见,详细指导公安机关如何规范提取、固定、抽样检材,并提交给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最终,涉案医用防护服均被鉴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法律规定,严某等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溯源治理,换羽重生
“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这不是我们办案想看到的结果。”如何妥善处理张某及其公司,曹卫星也一直在考虑。为此,他多次实地走访了张某经营的服装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在当地属于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每年为当地利税近百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00余个,而且吸纳了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只是近年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才误入歧途。为了让企业尽快走上正轨,该院针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管理、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暴露的问题,制发了法律风险提示函并决定对张某及其公司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帮助企业“换羽重生”。
除此之外,案件判决以后,曹卫星还专程前往涂泰克公司走访,当面向权利人介绍案件办理进展,了解权利人公司商标注册、使用、管理状况,向商标权利人提出专业性的建议,提示经营风险,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通州湾检察院成立于2021年7月16日,是全省最年轻的基层检察院,承担着全市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的新使命。从0起步,更需检察长领路引航。检察长真办案、办难案,不仅是身为检察官应该承担的责任,更要在办案中作表率、作示范。两年来,曹卫星检察长带头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创新机制、提炼规则,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该院2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首批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3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