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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18号
通05环罚字〔2021〕18号江苏飞虎针业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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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16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05环罚字〔2021〕16号 当事人:南通银鑫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65140910R 法定代表人:林焱尧 住所:启东市民主镇粮站内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0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工人正在清洗车间地面。检查发现你单位废水收集池与排放池之间设有连接管道,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正在经软管泵入废水排放池,污水治理设施各池表面有大量浮渣,现场排口正在排水。经查实,你单位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证据一、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二、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林焱尧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负责人宋红卫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3日制作的现场勘察记录一份; 证据四、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3日、12月8日拍摄的取证照片、视频一组; 证据五、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8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证据六、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2020)环监(水)字第(311)号监测报告; 证据七、你单位提供的环评审批文件一份; 证据八、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一份。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于2020年12月29日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通05环罚告字〔2020〕117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书面的陈述、申辩。经本局复核,认为你单位环境违法事实客观存在,无法定免于处罚的情形,鉴于你单位事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且履行生态损害赔偿,经研究决定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一万六千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市级财政账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本局法规宣教科备案,领取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如不及时履行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评为黑色企业。 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开户行:启东农商银行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台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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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15号
通05环罚字〔2021〕15号启东尚诚织造有限公司--一般固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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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13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05环罚字〔2021〕13号 当事人:启东啸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W0ERY6F 法定代表人:黄明德 住所:启东市王鲍镇长安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9日、12月21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你单位丝网印刷车间内有4条丝网印刷流水线正在生产,配建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在运行,丝网印刷车间门窗未关闭,车间内异味较明显。经调查,你单位丝网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为有机废气。经查实,你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一份。 证据二、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22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证据三、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9日、21日现场拍摄的取证照片一组。 证据四、启东啸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五、启东啸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提供的法定代表人黄明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现场负责人李成彦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证据六、启东啸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提供的环评审批意见、环评报告表、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各一份。 证据七、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一份。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于2021年1月5日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05环罚告字〔2021〕1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于2021年1月5日收到前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市级财政账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本局法规宣教科备案,领取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如不及时履行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评为黑色企业。 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开户行:启东农商银行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台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3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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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12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05环罚字〔2021〕12号 当事人:陆忠(字号:启东市益康生猪养殖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681MA1N2CUD05 经营者:陆忠 场所:惠萍镇鸿西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根据信访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6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执法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主要从事生猪养殖、销售。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正在从事生猪养殖,检查发现养殖场西南角有一露天砖砌井,内有约两袋的动物用药包装物及部分丢弃的兽用医药瓶,该情况已持续10个多月。经查实,你单位养殖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证据一、陆忠(字号:启东市益康生猪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二、陆忠(字号:启东市益康生猪养殖场)经营者陆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6日制作的现场勘察记录一份。 证据四、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6日拍摄的取证照片一组。 证据五、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3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证据六、我局执法人员2020年11月6日、11月23日执法视频光盘一份。 证据七、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八、陆忠(字号:启东市益康生猪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材料复印件一份。 证据九、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一般企业信访举报案件登记表一份。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于2020年12月29日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05环罚告字〔2020〕116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前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你单位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我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一千零四十四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市级财政账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本局法规宣教科备案,领取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开户行:启东农商银行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台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2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六十五条 产生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在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 第一百零七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http://www.qidong.gov.cn/truecms/attachmentController/download.do?id=5e4cd822-5be7-4713-be17-214196ba07e0 2021-02-20 -
通05环罚字〔2021〕11号
通05环罚字〔2021〕11号高镇惠(身份证号:320681198904138611)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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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8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05环罚字〔2021〕8号 当事人:江苏恒源液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20644250Q 法定代表人:袁新龙 住所:江苏省启东市新安镇工业园区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7日依法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主要从事高压柱塞泵、油泵的生产、销售。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正在生产,车间工人正在作业,环形油漆线正在运行,现场喷漆作业台两侧未完全密闭,在喷漆区域北侧墙下有一排风换气扇,正在运转向外排风,车间内有一定异味。完成喷漆的油泵置于环形油漆线上晾干,晾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内直接无组织排放。经调查,你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超过1吨。经查实,你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证据一、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二、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新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三、你公司副总经理刘锦龙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一份。 证据四、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7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一份。 证据五、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1日制作的询问笔录(刘锦龙)一份。 证据六、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7日拍摄的取证照片一组。 证据七、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一份 证据八、企业油漆线整改方案报告一份 证据九、现场检查视频一组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于2020年12月24日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05环罚告字〔2020〕115号)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前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书面的陈述、申辩。经本局复核,认定你公司环境违法事实客观存在,无法定免于处罚的情形,鉴于你公司事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改正违法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经研究决定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我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二万五千四百八十元整。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市级财政账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本局法规宣教科备案,领取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如不及时履行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评为黑色企业。 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开户行:启东农商银行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台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2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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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5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05环罚字〔2021〕5号 当事人:南通固德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NTM1E9C 法定代表人:季峰 住所:启东市惠萍镇建德工业园区5号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根据公安交办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依法对你公司进行了执法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你公司非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金属门窗生产制造项目正常生产,检查发现你公司除非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金属门窗生产制造项目外,新建有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经查实,你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于2020年4月份开始投入生产至今,项目总投资额为9.8万元,每月油漆用量在6公斤左右。截止现场检查时,你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未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擅自建设投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证据一、南通固德门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二、南通固德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峰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制作的现场勘察记录一份。 证据四、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拍摄的取证照片一组。 证据五、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证据六、我局执法人员2020年12月3日、12月14日执法视频光盘一份。 证据七、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一份。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于2020年12月24日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05环罚告字〔2020〕113号)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前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我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千一百零七元整。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市级财政账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本局法规宣教科备案,领取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如不及时履行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评为黑色企业。 开户行:启东农商银行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台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6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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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05环罚字〔2021〕4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05环罚字〔2021〕4号 当事人:南通申东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0376383XU 法定代表人:黄新标 住所:启东市汇龙镇青年西路10号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主要从事冶金、石化工业专用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阀门、仪表及非标设备制造、销售、维修。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正在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三台车床、四台数控车床、一台铣床、一台剪板机、两台卷板机、一台折边机、两台摇臂钻、四台气保焊机、两台空压机、三台锯床。经查实,你单位过滤器、排水器、消音器生产项目于2020年4月开始建设并投入生产,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36.85万元。截止现场检查时,过滤器、排水器、消音器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擅自开工建设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制作的现场勘察记录一份。 证据二、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证据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拍摄的取证照片一组。 证据四、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五、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黄新标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证据六、你单位生产设备清单一份。 证据七、你单位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证据八、环保行政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证据九、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一组。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于2020年12月24日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05环罚告字〔2020〕114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前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过滤器、排水器、消音器生产项目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七千九百二十二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市级财政账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本局法规宣教科备案,领取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如不及时履行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评为黑色企业。 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开户行:启东农商银行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台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6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http://www.qidong.gov.cn/truecms/attachmentController/download.do?id=a1599809-a051-48ce-99a3-1da2538a7a28 2021-02-20 -
通05环罚字〔2021〕2号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05环罚字〔2021〕2号 当事人:南通沂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WF7YN3U 法定代表人:朱荣辉 住所:启东市王鲍镇新港村三十九组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主要从事钢结构支架生产。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正在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焊机、切割机、抛丸机等。经询问,你单位钢结构支架生产项目于2020年5月份开始建设,6月份投入生产,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经查实,你单位钢结构支架生产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截至现场检查时,你单位钢结构支架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擅自开工建设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一份。 证据二、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日、12月4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两份。 证据三、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拍摄的取证照片一组、现场执法视频一份。 证据四、2020年11月30日南通沂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证据五、2020年11月30日南通沂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朱荣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六、2020年11月30日南通沂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现场负责人陈锦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证据七、2020年11月30日南通沂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明细一份。 证据八、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于2020年12月10日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05环罚告字〔2020〕109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前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钢结构支架生产项目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九千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市级财政账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本局法规宣教科备案,领取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如不及时履行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评为黑色企业。 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开户行:启东农商银行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台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5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http://www.qidong.gov.cn/truecms/attachmentController/download.do?id=4899e695-1f4b-4562-ba29-1740d42d0fec 2021-02-20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受海复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20年工作回顾过去一年是非常特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抓“六保”、促“六稳”,瞄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推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一、全力以赴稳增长、增动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发展迎难而上。直面疫情挑战,迎头攻坚克难,科学精准施策,1—12月份,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0万元,同比增长4.4%。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62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工业4.11亿元、服务业3.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53%、13.72%。完成服务业应税销售2.5亿元,同比增长200%。完成规模工业应税销售1.2亿元,外贸进出口额5900万元人民币;在市“聚焦‘三个全方位’比学赶超争先锋发展指标月度评估”年度综合排名比上年前进2个位次。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个。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企业4家。新增市场主体305个。项目招引持续发力。围绕高端制造业、城镇开发和农旅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在手在谈重大项目,全年开展产业招商活动21批次,收集有效项目信息45条,其中超10亿元并有望近期落户的项目2个。招商成效取得新进展,盛鲜食品牛肉加工、茂顺船舶配件、顺辉电子科技、克英特种空调设备等4个亿元项目签约注册并成功落地。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坚持以项目支撑产业发展,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能,全力以赴抓项目推进,金腾节能环保材料、铂莱德节能静音门窗、阿刻忒水产品深加工、香樟花园智能化康养等4个亿元以上项目实现新开工。迪普斯不锈钢铜铝艺制品加工项目主体结构封顶。积极盘活原海复油脂公司、创新置业等地块,全年盘活项目用地114.5亩,为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创新要素不断集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制定更新科技人才奖励办法,积极宣介人才政策,完成人才政策推介对接活动7次,引进对接人才荣获“启创杯”创新创业生物医药行业大赛三等奖。完成1个“南通226人才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培育高企后备企业1家。新增有效发明专利1件,完成专利营运20件。组织农村技术人才培训3280人次,完成初级技能人才取证数469人。新增企业研发经费1064.7万元。二、持之以恒优生态、兴农业,乡村振兴稳步推进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学规划布局,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招商引资,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引领我镇农业转型升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成核心区1000亩,总投资2200万元完成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成了2000平方米智能玻璃温室、19万平方米配备了排风和喷淋系统的联栋薄膜钢架大棚、30万平方米联栋薄膜钢架大棚。核心区引进了绿立方、十里阳光葡萄园、锋坤农业等规模农业项目;引进了省农科院成立了豆类研究院,用于豆类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总投资2500万元规划实施0.81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全部竣工。污染防治取得实效。深入推进村庄污水设施及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全镇17个行政村污水总管均已完工,农户纳管率均在80%以上。城镇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公里,涉及镇区复兴路、康复路及富民路,即将完工。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河道治理项目,完成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完成锅炉提标改造项目2个。大气自动监测点、水质自动监测点建成并投入运行,大气环境、水环境监测均获高分。处理12369信访21起,南通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案件122件。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镇村干部24小时值守,未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事件,打赢了秸秆禁烧阻击战,保障了大气质量。人居环境不断提升。逐步推进垃圾三分类,发放居家分类垃圾桶35000只,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垃圾分类意识。投资80多万元建成187只垃圾分类亭。建成易腐垃圾处置终端1个,试点推进垃圾四分类。推动农业废弃物有效回收,完成农膜回收26吨,农药零差价配送超30万元,农药废弃包装袋回收超15万只(瓶),农业废弃物乱抛、乱丢现象大幅改观。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投资120万元建设路田分界,加大道路绿化及村容整治力度,完成租地造林抚育工程2500亩,种植红叶石楠28.8万棵。全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对宅前屋后进行全面大扫除,做到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评选最美庭院10户、美丽庭院20户,进一步引导村民养成整洁干净的卫生习惯。抓好镇区精细保洁,对乱堆乱放、出摊经营、乱设广告等进行长效清理,主要道路安装交通电子监控,整治规范停车秩序,推进集镇常态长效管理。全年拆除违章建筑112处,共计面积8381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章64宗,面积6503平方米。三、紧扣民意办实事、惠民生,社会福祉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坚实有力。建立全镇统一的防疫决策指挥体系,落实包干责任制,周密部署安排,强化联防联控,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严格落实上级新的防疫工作要求和行业指引,适时调整防控措施,管控各类风险源、薄弱点,守好关键环节、重要卡口,加强对重点地区来镇人员的跟踪服务,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夺回来。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全面落实七大帮扶机制,夯实脱贫质量,“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到标准,建档立卡户累计脱贫率达100%。社会救助工作全力扩面,截止目前,在册享受分散五保77人,农村低保333户473人,城镇低保7户9人,在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658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帮困力度,关心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群体,发放各类慰问金、补助金736余万元,覆盖2300人次。完成“安康关爱行动”老年意外保险9839份。发放各类计生奖励扶助资金1173.7万元。城乡居保工作开展有序,农保完成率约80%、医保完成率95%以上。民生事业协调发展。投资2500多万元新建东元幼儿园、富民幼儿园,秋季幼儿已入学。投资3000多万元新建0.8公里富强路和翻建1.5公里复兴路。投资2亿元新建5万平方米安置房。完成提档升级农村公路2.5公里、桥梁改造5座。积极推进新一轮农村户厕建设改造行动,三年来,全镇共完成农户厕所建设改造12477座。修缮维护烈士纪念设施38处。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以美丽乡村十项文体活动为载体,提档升级镇村两级综合文化设施。全年共举办“村村乐”、启东市“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启动仪式暨2020年度区镇优秀文艺节目展演等各项文体活动30多场次,获得市级荣誉6次。成功举办江苏省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海复小学被认定为“全国青少年校园排球特色学校”。高标准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四、更大力度抓治理、促和谐,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成立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推动网格化平台与各职能部门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形成了“大数据”“大联动”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开展“警网融合”试点,将镇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派出所110指挥室有效整合,合署办公、一体运作,切实将基层网格打造成为感知风险、消除隐患、服务群众、保障稳定,促进发展的“平安前哨”。实施雪亮技防工程建设,全镇镇区和17个行政村的重要路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共设置258个探头点位,已经进入运行。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全年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2个。全镇共排查纠纷300余次,接待受理矛盾纠纷556起,镇村调处案件的总涉案金额70余万元,矛盾纠纷受理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全面排摸各类涉黑涉恶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获评南通“平安法治示范镇”。庙基村网格员倪伯苍被评为省“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安全监管有效提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条线、各部门,织密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镇累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802个,其中重大安全隐患2个。强化监管执法,全年累计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加大安全生产事前处罚,对11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拆解三无船舶58条。五、坚定不移促改革、转作风,打造廉政高效政府作风建设更加扎实。巩固扩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入手,不断完善机关考勤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财经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重点工作调度,有力开展效能督查。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力以赴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整合优化部门职能,统筹设置“一办七局一中心”9个职能机构,着力构建“大发展、大治理、大网格、大服务、大执法”等多位一体、协同高效的工作新格局,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积极认领赋权事项,及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确保赋权事项能接得住、管得好。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建立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推行“一口受理、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模式,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建设廉洁政府。主动接受上级的审计监督、工作督查,强力推进脱贫攻坚、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落实“六保”任务等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立足问题实际,从制度机制上认真查找原因,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民生实事等领域监管,修订《关于加强海复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强化收支初审、终审、审计、支付等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与此同时,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人民武装、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事、档案等工作均取得新进展。20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一)加快东元幼儿园、富民幼儿园建设由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建设局主抓工程进度,建立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各项手续办理,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完成了两所幼儿园建设。该项目总投资2500多万,于2019年12月开始建设,其中东元幼儿园新建2850平方米、改造2050平方米,富民幼儿园1085平方米,克服疫情影响,于2020年秋季顺利开学使用。两所幼儿园建设极大地改观了园舍面貌,幼儿教育的功能更加完备。(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建设高标田面积0.81万亩,项目涉及北固村4600亩,滨海村1500亩,兴益村1000亩,总投资2355万元,共建设泵站11座,桥梁10座,机耕路18.65km,小沟排水涵248座,低压管道16.7公里,仓库300m2、烘干房350m2,晒场450m2,护岸4.357km。项目均已通过验收。(三)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该项目在镇各村全面实施,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各村组织了老干部、老党员为成员的监督队伍,各村支部书记亲自参与宣传发动,全体村干部齐心协力推动改造项目,三年以来完成户厕改造和修缮提升12477座,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2020年11月代表启东市接受了江苏省人居环境改厕销号验收,得到了验收人员的肯定。(四)高标准水利及占补平衡项目2020年度高标准水利及占补平衡项目共涉及11个村,总投资800万元,共完成泯沟疏浚333条,横河疏浚17条,疏浚土方38万方,完成宅垅填埋整治198条,完成泯沟填埋整治238条,填埋长度42000米,完成占补平衡370亩,目前项目已通过了验收。(五)复兴路提档升级工程2020年复兴路结合污水管网工程全长1.5公里,污水管网和路面同时施工,截止12月底污水管网全部完成,混凝土路面已浇筑,沥青面层尚未摊铺。(六)人居环境整治今年以来,镇人居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实现多部门共同参与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处置,镇村污水管网及治理设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农业废弃物有效回收、绿化种植、路田分界、公共厕所、村容村貌提升等各项环境治理工作,全年共计投入近2000万元,有力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七)技防设施雪亮工程全镇镇区和17个行政村的重要路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共设置258个探头点位,其中包括全结构158个、枪机80个和球机2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实现与市110指挥中心的联网运行,为全镇平安建设安上了千里眼,提供了科技支撑。(八)生态河道示范工程本年度生态河道示范工程共涉及滨海、均里、搬场3个村,以“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为打造标准,结合高标准农村水利建设,实现沟河整治整村推进,投资50万元,对等级河道两侧进行岸坡整治及绿化种植,共完成绿化打造45公里,目前三个村项目均已通过了市级验收。政府民生事实项目是最贴近老百姓生活的民生事业,项目的落实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八个项目已有七项按时完成进度,剩余一项复兴路沥青摊铺正在收尾中。下一步,政府将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集中克难攻坚,加强督查调度,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动未完成项目有效落实,完成年初政府向全镇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位代表,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全镇上下携手抗疫、共克时艰,项目招引、环境整治、民生福祉等方面在“危”与“机”中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海复的每一点进步、每一点成就,离不开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离不开镇人大的有效监督、鼎力支持,更离不开全镇上下的群策群力、苦干实干。在此,我代表海复镇人民政府,向各位代表,向在基层一线辛勤奋斗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海复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问题不容忽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镇域经济发展不快、不足,招引大项目、好项目仍需持久发力;“三农”领域短板较多,农业生产附加值不高,农产品品牌不强;生态建设、民生领域还存在短板;新形势下抢抓机遇,勇争一流的担当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以解决。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至关重要。2021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强富美高”再出发的新内涵、新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强镇”工作定位,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奋力打造新时代“江苏田园综合体标杆、上海乡村田园旅游下一站、长三角田园休闲度假首选地”,牢记使命勇担当、开局起步争领先,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亿元,增长7.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0万元,增长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2亿元,增长10%左右;规模工业产值2.88亿元,增长13%以上;规模工业应税销售1.35亿元,增长20%左右;服务业应税销售3.8亿元,增长35%左右;限上批零业销售额1.9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万元,增长10%左右。万元GDP能耗降幅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我们要在把握全局的基础上,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 提升项目招引质效。重特大项目是稳增长的压舱石,是高质量发展的“强支撑”。发扬“狼性”精神,以只争朝夕的干劲,敢啃重大项目落地的硬骨头,敏锐捕捉项目信息,抓紧对接需求,引进投资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形成以招商促项目,以项目带产业。打造一支“懂产业、懂经济,会招商、会服务”的专业化招商队伍。突出调结构、促升级,推动文旅、农旅、商旅融合发展,加大培育新兴产业。坚持精准招商,在产业链招商引资上下功夫,力争新招引超亿元项目4个、超10亿元项目1个,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强化重大项目建设。持之以恒抓好签约项目的开工建设,促推产业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转化达产,着力提升产业项目质量和转化达产效率。全面推行项目全程代理、跟踪服务机制,主动帮助企业办理注册、立项、环保、规划、土地等各项手续,确保新项目尽快落地。力争实现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个、超10亿元产业项目1个,实现新竣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个。持续做好盘活项目用地工作,为推动海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全年力争盘活项目用地50亩以上。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开展人才政策进企业进高校院所活动,举办人才对接会,招引高层次人才,开展产学研对接,助推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好市镇各项人才激励政策,推动招商与招才、引资与引智并轨,充分利用驻上海、昆山的2支“双招双引”小分队,在项目中引人才,在人才中招项目,实现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的互促共赢。二、聚力乡村全面振兴,焕发农业农村新活力加快壮大农业产业。完成园区内征用土地挂牌出让,对标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建设要求,提升功能配套设施。坚持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全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进驻农业园区,持续跟进锋坤农业、绿立方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农业项目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全面整合涉农项目,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等项目建设,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农产品产量。加快实施科技兴农,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优质化、品牌化,申报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健全常规农残检测、二维码追溯系统,推动农产品从生长到流通全程监管,提升海复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切实做好实用技术推广工作,加强优秀本土人才回引和高校大学生招引,发掘培养乡村振兴高素质带头人,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人才队伍,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富民强村。开展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深化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闲散土地和闲置资产,鼓励通过土地合作、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不断拓宽增收渠道。统筹推进新型合作农场规范化运营,探索第三方服务方式变革,健全完善新型合作农场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压缩经营成本,提高稻麦产量。深入推进“百企联百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打造联建亮点。集中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打造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村级资产资源招标及发包程序,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资金使用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壮大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推动融合发展。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一盘棋”,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提升规划空间品质。积极探索农业新模式新业态,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农村电商等,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主动策应江海产业园长远发展规划,融入滨海新城建设,立足东部滨海休闲旅游产业特色,积极引进新兴业态,形成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态势。按照“旅游+”发展路径,深挖“垦牧故土、渔家风情、抗大精神”等特色文化,树魂魄、建载体、谋全域,加快形成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努力打造现代化新型特色小城镇。三、主攻环境生态宜居,绘出美丽家园新画卷 持续提升镇区品质。完善镇区“四纵四横”路网框架,加快富强路、复兴路主体工程扫尾,完成道路安全设施配套。加速推动铁路安置区南区3万平方米交付使用。丹桂花园全面施工,年内主体工程封顶。启动抗大九分校纪念馆校馆分离工作,完善教育基地配套设施,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加快推进镇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年内建成运行。深挖土地要素资源,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守住污染防治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措施,坚决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抓好源头防控,推进工业污染、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全域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稳定。巩固落实“河长制”,深化“一河一策”治理,实施河道疏浚、截污纳管等工程,改善河道生态面貌。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面源污染。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推动各村完成农村公厕新建、改造任务。强化网格化日常监管,防范“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严禁新增“散乱污”企业。强化人居环境提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废弃物清理与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构建长效管护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健全长效常态管理机制,持续加大集镇环境整治力度,坚决取缔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店外店行为,规范整治户外广告,推动镇区容貌提升。持续开展“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做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做好拆违控违工作,对新增违建“零容忍”,有违必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发生。四、聚焦民生强基补短,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精准抓好疫情防控。继续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控,持续推进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镇村干部网格化包片管理,扎实做好外来返回人员的追踪、筛查、登记和管控。积极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社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常态化防控理念,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时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上报,持之以恒做好源头防控。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加大救济投入力度,规范运行管理机制,对困难群众据实调查、救助,不留死角,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规范化建设镇村两级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扎实做好优抚工作。落实文体资金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高效使用,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覆盖率。全面加强社会治理。高标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运行,深化“警网融合”,切实发挥“雪亮工程”技防监控的“智治”作用,着力优化人防物防技防组合,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巩固南通市“平安法治示范镇”成效,持续加大“五色网格”创建,做强“垦牧平安法治联盟”品牌,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再跃新台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依法治镇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食品、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致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府机关新形象提高站位,始终坚持忠诚为政。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立场,恪守政治原则,把握政治方向,严守政治规矩。坚决推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守依法行政底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的一切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意见。履职尽责,始终坚持为民执政。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凝聚民心、汇集民力,切实做好为民实事工程。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将“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向纵深推进,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行政府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以目标倒逼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以过硬作风推动优服务、促发展、保稳定、办实事。层层压实责任,及时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以奖惩促落实,推动机关工作提速、效率提高、形象提升,形成干事创业、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严守底线,始终坚持廉洁从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持之以恒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严控公务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更多用到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发展上。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的干部队伍。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坐标上,宏伟蓝图激荡人心,崇高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镇人民,同心同德、担当作为,矢志拼搏、勇创一流,为书写新时代“强富美高”新海复的崭新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http://www.qidong.gov.cn/hfz/jhzj/content/f13bb281-035b-4aa3-b17b-7f35d177fac6.html 2021-01-25 -
县文广旅局2021年5月份工作完成
情况和2021年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一、5月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了“永远跟党走”全县歌咏比赛完成了“长征组歌”的排练并送到相关学校巡演完成了“学党史、践初心、办实事”文化进万家与进企业的演出完成了5月10日思廉日看剪纸、学党史活动完成了“永远跟党走”如东县楹联展览完成了“一城文明一城春”手机摄影巡展接待了省、市领导对文化馆的考察、指导完成“刘季平少年儿童图书馆”开馆暨“读书之益——人生·民族·世界”座谈会与南通广电小糖豆少儿艺术中心如东分部联合举办大型“温情五月,爱的阅读”母亲节亲子共读阅读推广活动与县委办、新苗幼儿园联合举办“书香润童心,阅读助成长”阅读体验活动围绕建党100周年举办线上、线下《中国共产党党史上的第一》专题展览组织开展了“五·一”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根据文明城市常态长效要求,继续开展文旅场所检查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了互联网企业网络市场巡查根据省局批转的线索,会同市监部门对2个“小耳朵”非法销售点进行了现场核查联合交通部门对旅游包车开展了专项检查,对3起旅游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配合县安委办完成省安全生产第十一巡查组及省市专治办的安全生产督查二、6月重点工作安排完成全县合唱比赛选送节目参加世园会南通文化周活动选送非遗项目和节目参加南通市乡村旅游节活动和如东县首届开秧节活动做好第三批县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审批工作选送作品参加省农名画邀请展完成非遗展示馆的提档升级工作完成“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做好全县“童心向党·礼赞百年”亲子共读比赛活动参加“学党史勇担当”主题演讲比赛、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结合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2021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和网络文化环境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学生中高考保驾护航”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推行柔性执法要求,完善文化旅游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参加2021“四省四地”文化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暨执法骨干高级研修班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对我县具有旅游包车经营资质的客车客运开展安全检查,继续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做好四星级酒店年度复核的前期审查及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承办市“不忘初心·我的入党故事”巡演暨全县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展演活动创作节目参加南通市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做好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http://www.rudong.gov.cn//wgxj/jhzj/content/74cc666d-4bed-4c56-8fd7-c969fa39e64b.html 2021-06-04 -
县文广旅局2021年1月份工作完成
情况和2021年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一、1月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了“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南通市文化馆、南通电视台非遗项目的拍摄。完成了文化馆2020年工作总结并规划出了2021年工作基本思路,参加市文化馆工作交流。形成了“文化送温暖、扬帆再出发”春节群文活动的方案。协助做好文广旅系统元旦跨年晚会相关工作。精心打造做好图书馆承担元旦晚会《这一年,不一样》节目展演工作。根据上级指令统筹做好图书馆高质量发展文化场馆服务人次的统计上报工作。开展了文化旅游市场冬春火灾防控和春节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文化和旅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场工作。召开了文化旅游执法管理、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大队2021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制定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根据《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春节前集中执法检查,对两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一次学生寒假前的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大检查行动。元旦假日期间、中旬,分组对两批次在我县举办的5场艺术考级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管。荣获南通市第二届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特等奖并参加颁奖晚会演出。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行业日常安全督查。开展娱乐场所危化品专项治理。完成文旅行业市场统计年报。召开应急广播系统操作培训会议。制作疫情防控音频。二、2月重点工作安排完成“无界墨”春节书画联展。做好2020年免费艺术培训的成果汇报展演。启动“文化送温暖 扬帆再出发”文化共享文明实践示范活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阵地开放相关工作。利用数字资源,积极做好线上各种活动,极力丰富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创新未成年人读书品牌活动,继续做好刘季平少儿图书馆相关工作。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做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15分钟的阅读圈,与相关单位协同作做好24小时城市书吧筹建等相关工作。组织策划好“缤纷冬日”为主题的阅读推广活动。坚持防疫优先,统筹做好图书馆场馆寒假读者服务工作。加强线下读者活动管理,丰富线上数字图书馆阅读供给,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化资源,丰富群众假日文化生活。开展春节期间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巡查工作。结合上级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县假日市场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开展春节、学生寒假期间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监管工作。完善省厅要求的文化市场执法平台的维护、运行、管理工作。完成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与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平台的整合工作。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县文旅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着手准备全县文旅单位基础资料档案及动态管理台账。召开全县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年底各项考核工作。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http://www.rudong.gov.cn//wgxj/jhzj/content/253fcea8-1734-4ce5-9c52-6bd7a7e3ecae.html 2021-02-01 -
王鲍镇2021年工作总结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扬“创业奉献”王鲍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一年来,我们注重招大引强,综合实力持续攀升。双招双引富有成效。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主动对接上海,融入苏南,综合利用平台招商、中介招商等方式,多管齐下推动产业项目招引,在上海、苏南等地组织多次召开招商推介会。突出科技创新,人才引领,主动对接上海等地高校,促进人才引进,校企产学研合作。项目建设精准发力。牢固坚持“项目为王”鲜明导向,树立“抓项目就是谋发展”理念,重点聚焦大项目,用真劲、出实招,大力推动投资提速。积极开展项目“回头看”,及时梳理化解项目建设难点,加强项目综合服务,杰宇船用配套设备、沂桂环保设备项目实现竣工投产。一年来,我们注重提质增效,三农工作展现新颜。现代农业步伐坚定。9500亩高标田序时推进,即将竣工验收。小麦、蚕豆等5.98万亩夏粮实现稳产,水稻、大豆、玉米等8.35万亩秋粮喜获丰收。九令四季花果园、康成水饺生产等农业项目扎实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2万亩省级绿色优质水稻基地顺利创成。新认定绿色食品3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星级监管站有序创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农业面源污染实现有效控制。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全力打造中施村乡村振兴示范村,21个建设项目全面竣工。特色田园乡村创建稳步推进。19个行政村每村一个美丽宜居乡村创建达标。村庄污水处理稳步建设,实现村域全覆盖。分散农户污水处理建设主管网基本完成,接户率达95%。一年来,我们注重生态宜居,镇村面貌更加靓丽。功能品位全面升级。科学合理编制城镇规划,细化功能布局。镇区环东路1.6公里、御龙路560米道路提档升级接近尾声。久隆河景观工程如期竣工。久隆消防站基本竣工。为民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标准化文体广场建成启用。镇区改造新增停车位50个、新增绿化50亩。跃进路、新生街两侧安装路灯120盏。建成区主入口美化亮化、久隆集镇街道沿线建筑夜景工程、公交回车场等项目全部完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外包更新升级,农村垃圾实现直运,户外垃圾四分类围栏和易腐垃圾处理终端竣工投用。厕所革命扎实推进,普及率达75%。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攻坚,重点整治市场经营、交通秩序,“脏、乱、差”等老大难问题实现有效破解,老集镇展现出新面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排查聚南大桥国控断面周边污染源,同步落实整改,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保持Ⅲ类水质。水利建设扎实推进,疏浚泯沟184条、横河14条,共疏浚土方14.99万方。填埋泯沟32条,整治宅垅3个。整治黑臭水体9条,清理各级河道四违200余处,完成扶风南路横河小片区水环境治理。大气治理积极推进,完成企业VOCs综合治理2家,锅炉整治7家,危废仓库治理3家。编制完成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夏秋两季秸秆双禁严格落实,有效管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建群村成功创建。一年来,我们注重惠民为民,社会事业有序发展。 疫情防控精准常态。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常住人口(18周岁以上)接种率达91.53%,全民免疫屏障有力构筑。圆满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突发疫情应对能力有效提升。坚持重点地区精准摸排管控,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有效应对疫情复杂形势。规范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按标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突发疫情应对有条不紊。公共服务扩面提质。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惠及近300人。新港幼儿园完成回购。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120户困难老年家庭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圆满落幕,22个村纳凉晚会成功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遍地开花,成风化俗、育人化人,洪桥村黄正兰、久西村吴黄超、长安村陈品钧先后获评启东季度好人,蔡仲章、张惠珍夫妇获评“江苏好人”,郭中良荣获“江苏省道德模范”称号,青少年、妇女儿童和关心下一代事业健康发展。一年来,我们注重协同高效,社会治理日益精细。网格治理更趋成熟。全面开展网格服务团队能力提升、风采展示活动,积极打造王鲍镇“网格课堂”品牌,网格团队综合素养和服务能力有效增强,实现网格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实现“市县镇村网格”五级联动指挥,分析研判体系初步构建,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平安法治纵深推进。以群众安全感和法治满意度为着力点,加大平安法治志愿服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全面铺开。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妥善处理突出矛盾,高效完成阳光信访平台交办件91件。持续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等对象均能得到有效管控。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坚定不移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持续深入国务院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无缝衔接。强化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小化工”与烟花爆竹专项治理从严从实,危险隐患实现闭环整治。全方位拓展监管执法活动,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筑牢“平安底线”。一年来,我们注重务实勤干,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作风效能有力改善。聚焦党的百年华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宗旨服务意识。突出目标结果导向,对照“勤实精细”标准,完善执行镇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跟进健全督查奖惩制度。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三不专项整治,镇村干部干事激情和责任担当得到有力激发,凝聚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力量。民主法治持续践行。认真贯彻上级改革决策部署,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28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入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为民服务走实走深。立足学史力行,紧扣群众“急难愁盼”事,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镇村两批225个项目全部办结,有效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立足12345平台受理群众各类有效诉求2623件,办结率100%。积极探索实践帮办代办新模式,镇村两级共办理帮办代办事项2.03万余件,政务服务便民暖心。去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考验,我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砥砺奋进,取得了经济发展的重大跨越,实现了城乡面貌的焕然一新,谱写了王鲍镇社会事业的崭新篇章,成功获评江苏省文明镇、江苏省卫生镇,“五大王鲍”建设效应全面释放。这五年是王鲍镇发展史上极不平凡极为不易的五年,为王鲍镇“十四五”发展、走好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http://www.qidong.gov.cn/qdswbz/jhzj/content/a325d34d-832f-4d73-bb82-3bdc2cd6c9ad.html 2022-04-08 -
2021年市人防工作总结
2021年,南通市人防办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军分区的坚强领导下,瞄准“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任务,紧扣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突出任务牵引,坚持创新驱动,注重融合发展,狠抓能力建设,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使命,较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现按照要求,我代表办党组述职如下:一、强引领、聚合力,持续强化班子建设高度重视班子自身能力建设,持续发挥党组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推动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24次,并邀请专家就深入学习中共江苏地方党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进行了宣讲。班子成员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为全办党员干部上党课9次,形成调研文章7篇,主要负责同志撰写的《传承伟大建党精神,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在南通日报《学与思》专版发表,带领全办上下持续掀起学习高潮。二是突出能力建设。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走访调研制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两同两在”建新功等活动的深入开展,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倾听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班子成员牵头领办9项民生实事,全部及时高效完成,切实提升班子成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人防发展的实际需要,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结合办学法工作安排和分管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了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水平和专业化能力。三是严实履职作风。深化人民至上理念,始终把群众放在工作的中心位置,在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推进老城区地下空间开发、满足市民新能源车充电需求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担当有作为,常态化赴县(市)区人防部门开展工作督查,压实工作责任。紧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党组的工作决策,狠抓执行落实,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中,班子成员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亲力亲为、善作善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二、强担当、提质效,有效服务发展大局(一)科学规划重引领,着力夯实人防发展基础1. 高质量编制发展规划。2. 高标准推进控规运用。严格落实全省试点《南通市主城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个,易地统筹人防工程**万㎡,收取易地建设费**万元,推进全市人防工程科学合理布局。(二)紧扣实战抓演训,着力加强应急备战能力1. 指挥体系“高效化”。2. 训练演练“实战化”。3. 平台建设“智慧化”。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总结框架,完成“智慧人防”三期项目建设,构建集组织指挥、防护救援、通信警报、工程运管等多业务、多领域、全要素于一体的人防信息化体系。规范统一信息参数,与全省人防指挥与工程监管系统、南通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常态化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联调联测,在政府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信息化建设获省人防办高度认可,长三角“三省一市”智慧人防建设现场会将在通召开。4. 区域防护“一体化”。(三)服务民生促融合,着力提升人防工程质效1. 深化平战结合。今年我市新竣工人防工程**个,面积**万㎡,增量创历史新高,全市人防工程累计达**万㎡。市区新竣工人防工程**个,建筑面积**万㎡;新开发人防工程**个,建筑面积**万㎡,提供人防停车泊位8353个,是办实事项目计划的2.8倍。全程跟踪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兼顾设防建设,在“防护施工图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办件,在轨交上盖物业项目运用人防控规平衡地块间人防建设指标,有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2. 加强质量监督。全面推广县(市)区深化人防工程“一站式”质量监管省级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首创,举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技能比武竞赛,有效提升全市人防队伍技能素质,国家、省人防部门领导亲临现场并给予高度评价。直属南通人防质监站连续两年被国家人防质监站评为“全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3. 落实维护管理。在全省首创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人防工程维护巡检模式,制定年度巡查任务清单,全年完成**个工程(包括**个早期工程,**个自建工程,**个结建工程)的巡查巡检,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对市区**个共计**万㎡的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维修,对**个共计**万㎡的人防工程进行标识标注,实现常用人防工程标识标注全覆盖,受到省人防办通报表扬。4. 严管安全生产。无缝衔接安全生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牵头编制印发《南通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对主城区**个人防工程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30个,全部跟踪整改落实到位。台风“烟花”期间,日夜巡查**个人防工程,投放1000个防汛沙袋至全市**个自建人防工程,确保安全度汛。5. 创新为民举措。在全省先行先试,牵头研究出台《南通市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实施方案(试行)》,以保持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坚持使用管理单位申请集中建设、坚持费用自筹依规改造和落实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为基本原则,规范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主动跟踪实施情况,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南通供电公司联合出台《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人防防护、使用管理要求。对新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时,明确预留集中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具体位置,落实视频监控和消防设施要求,明确安全监管责任,满足市民新能源车使用需求。(四)突出重点强宣传,着力完善法治人防建设1. 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与审批部门沟通,实现人员培训、案卷评查、业务指导等工作的同步协作,有力提升人防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一张网数据准确、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率、覆盖率100%,“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双公示”及时率和合格率100%,处在全市前列。深入开展人防系统“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全方面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升人防执法水平。立足基层实际,开展人防法治课题研究,在全省人防法治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题发言。2. 深化宣传教育。推动中小学人防知识教育制度化,组建人防讲师团,举办人防师资培训。推进人防知识示范校区建设,大力培育郭里园小学、五山小学、北城小学等省级人防宣教典型。巩固人防“五进”成果,在国际民防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广场志愿服务8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有效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在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南通电视台、南通电台分别开设专栏,普及人防知识,宣传人防工作,提升人防形象。3. 加强财务管理。今年全市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取**万元。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完成县(市、区)人防经费审计和督促整改工作,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经费使用效率。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要求,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三、强基础、转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主题主线,全面推进“六专题两实践”和“两同两在”建新功活动。以上率下深学细悟,系统内共组织集中党史学习93次、交流研讨42次,4名年轻党员分获省人防办征文和演讲竞赛一、三等奖。主题活动氛围浓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寻访红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专家宣讲、主题演讲、知识竞答,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成功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群策群力服务民生,紧盯人防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梳理完成9大民生项目。在疫情防控、创文创卫、抢险救灾中真正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全办志愿服务时长累计1796小时,基层单位获评辖区“最美逆行者”先进集体和“防疫工作优秀团体”荣誉称号;南通蓝天救援队获江苏省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三等奖和“河南省防汛救灾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二是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抓好组织体系,建强支部战斗堡垒,完成党总支换届选举,将党性坚定、懂行敬业的同志选配到专职副书记岗位上,增强专职党务干部力量。深化机关“第一书记”工作制度,发挥“头雁效应”,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战斗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各项主题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的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业务融合,认真贯彻实施“四融四强”工作法,以 “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为核心,实施“铸盾、强盾、亮盾”三大工程,打造“护民蓝盾”品牌3.0,积极申报优秀品牌,争创服务名牌。三是着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六大关口,有效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用好“三项机制”,加大年轻同志培养力度,全年提拔正科职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3名(其中93后 1名),职级晋升7人次。以培养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增强队伍活力为目标,抓好教育培训,多名同志在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得多项表彰,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一名民主党派同志被选举为崇川区政协委员。关心支持老干部工作,持续推进“三有一落实”服务保障,搭建平台,助力老干部发挥余热。四是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岗位风险排查,研究风险防控措施。坚持和完善“四个必考”工作机制,提拔和晋升人员签订履职承诺书全覆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抓好重点时间节点作风监督。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相继开展违规吃喝、吃公函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精心组织“5·10”思廉日、算账月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青年读书会、网上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系统思廉、知廉、醒廉、警廉的良好氛围。五是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时刻把意识形态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与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各方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学习中增强自信、在思辨中把握方向。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调查和分析研判,及时把握舆情动态,确保风险防控到位。六是不断加强平安法治建设。积极推动平安法治工作落实,办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实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注重化解热点矛盾,全年完成12345工单58件,部门信箱27件,依申请公开5件,按时办结率100%。抓住“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考法述法制度,利用党组中心组和主任办公会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更加全面、全程记录更加规范。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http://gdb.nantong.gov.cn//ntsmfj/zdgz/content/a15e0729-61ed-4b8e-b62a-dffa7fadf523.html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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