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4-01-23 10: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门户网站(http://tzw.nant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通州湾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开展“招大引优突破年”“产业倍增攻坚年”“能力作风夯实年”行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为打造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全区“一盘棋”发力,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发布,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71条,其中通过示范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8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387条。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上级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提升完善,逐步打造涉农补贴、养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领域专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强化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立足功能定位,积极打造以“通州湾新区”主账号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依托示范区门户网站,举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4条,充分听取民情民意,让政府决策更加贴近公众所需,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二)依法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提升依申请公开流程、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推动办理答复环节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办结率为100%,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尚未审结)。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围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民生热点设置专题专栏,整合政策标准、工作进展、监督检查等信息资源,为企业和群众查找政策、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依托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就业信息,先后开展了秋季校园直播招聘会、现代纺织产业园专场直播招聘会、东安科技园专场直播招聘会等多场直播招聘会,吸引346家企业参加,提供了861个岗位,吸引求职者3879人,成功推荐用工2083人,不断吸纳四方英才成为“新通州湾人”。

(四)打造优质高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强化线上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加快推进住所分离改革,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便利举措,全年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部署率100%,办事指南编制率100%,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86.8%。积极畅通互动渠道,完善留言评论、咨询投诉功能,限时办结群众诉求、及时反馈结果,推动更多领域知晓通州湾、更好要素集聚通州湾。“通州湾新区”设置“监督一点通”“文明随手拍”等链接,同时子菜单链接示范区官网,实现资讯和管理服务功能;“通州湾应急安全”设置“安全隐患随手拍”专栏,开设以来收到隐患举报19条,均以转交相关部门给以回复办理,并发放相应举报奖励经费。

(五)持续加强监督保障。加强示范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有效发挥社会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监督保障作用,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评估等方式,实现全方位精细化监测。加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法治理念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93.05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2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在稳岗就业、助企纾困、政务服务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但在人员力量配置、常态化监测机制、内容建设等方面还有待提升。2024年,示范区将坚持群众关切导向,以立标准、抓规范、强解读、解诉求等措施为抓手,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创新发布信息形式。紧扣不断开创“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新局面的需要,多侧面、多层次、多维度挖掘信息的深度,断研究创造受众欢迎的信息传播新形式,立体化、全方位地进行信息发布传播。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对照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发布频率、发布内容、发布质量进行每周定期审查,“三审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示范区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