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wjhldkfsfq/2024-01129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文号: 通州湾办发〔2024〕32号
成文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5-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通州湾示范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行政执法机关主题教育“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通州湾示范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行政执法机关主题教育“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来源: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4-07-08 1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三余镇、第一办事处,各局(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成效,树牢宗旨意识,提升工作作风,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通州湾示范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行政执法机关主题教育“回头看”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巩固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成效,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实施步骤

(一)迅速安排部署(2024年6月初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掌握方法步骤、严格工作要求,全面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第一办事处)

(二)畅通民意渠道(2024年6月1日起长期坚持)。综合运用公示公告、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逐条记录并积极改进。(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第一办事处)

政法委畅通与监审室、指挥中心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涉及行政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视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责任部门:政法委、监审室、指挥中心)

(三)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政法委牵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对各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1月1日以来案卷开展抽查评查,对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32/T4181-2021),重点监督检查发现涉企执法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执法不规范、方式简单僵化、“四张清单”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责任部门:政法委、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

(四)行政案件庭审观摩(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开展“示范庭审助营商,以学促干增质效”主题庭审观摩活动,由通州湾法院对接南通开发区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涉企行政诉讼案件,组织示范区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部门和镇(办事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与线上、线下庭审观摩活动,撰写心得体会,通过“零距离”旁听,“沉浸式”释法,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党政办、法院、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第一办事处)

(五)突出问题整治(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各行政执法部门汇总专项行动中接收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形成清单(附件1),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短期难以整改的,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各行政执法部门清单于8月1日前报政法委,实施销号管理,8月20日前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报政法委汇总,总结报告应当明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下步举措等。(责任部门:政法委、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

(六)组织专项监督(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政法委牵头对问题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抽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执法评议等方式,对未排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部门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责任部门:政法委、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

(七)专题教育培训(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由组织人事局对接市委党校通州湾分校,组织开展“通州湾法治大讲堂”系列专题教育培训。政法委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专家,针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为民情怀不牢固、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学法明心智,守法正言行”专题授课;法院邀请市中院行政庭法官来区开展“树牢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行政诉讼案件,深入剖析、以案释法;政法委邀请洲际、炜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来区,着重围绕预防化解招引协议、优惠政策履行过程中潜在的行政争议风险,面向经济部门、招商部门开展“与法同行,护航发展”主题授课。(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人事局、政法委、法院、经发局、招商各局、招引服务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第一办事处)

(八)长效建章立制(长期保持)。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实施,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责任部门:党政办、政法委、各行政执法部门、三余镇、第一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由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牵头,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配合,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推进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把握工作步骤、细化工作措施,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政法委要加强与纪工委协作配合,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督促指导。

(三)突出整治成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紧盯群众关切,举一反三加强对措施成效的宣传推广,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三余镇和第一办事处要坚持强基固本,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四)全面总结提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把专项行动成果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长效机制。

通州湾示范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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