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1万元
2.1.3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14时00分前至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便民服务中心103会议室(中国建设银行(三余分理处)北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的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须至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 |
地址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
联系人 |
季先生 |
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 话 |
13813637993 |
电话 |
0513-85920810-803、15896270611 |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