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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15:16:34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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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工作人员2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详见附件1《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至1983年8月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医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招聘条件中的「应届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作为应届生(2024年毕业生)对待。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作为应届生(2024年毕业生)对待。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作为应届生(2024年毕业生)对待。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通州湾示范区卫健系统事业编、备案制人员;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 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考生登录地址:http://web.nt2191.com:8115)进行注册、报名、缴费。

(二)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2.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7日16: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7日17:00。

4.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6.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7.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2,研究生岗位和部分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和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

2.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具体笔试地点、考场号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4. 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2024年8月21日9:00—8月22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web.nt2191.com:8115)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将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2. 复审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自行从报名系统中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4年毕业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含各阶段)

(5)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有效证明

(8)社会人员需提供在职相关证明

(9)论文、获奖证书

(1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1)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1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按份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3.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凡报考人员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面试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

3. 面试成绩计算、公布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以所有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其他岗位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2.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与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⑤实行准入资格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两次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政策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通州湾示范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二)引进的卫生技术人才按《关于印发〈通州湾示范区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州湾办发〔2023〕19号)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部分摘要见附件2)。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69899782(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

0513-86916693(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通州湾示范区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部分摘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