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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州湾示范区4520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引排水涵闸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 13:45:37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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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湾示范区4520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引排水涵闸项目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1

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通州湾示范区4520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引排水涵闸项目

河海大学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81680051;传真:0513-86978006。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1号;邮编:226300。

附件:通州湾示范区4520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引排水涵闸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12月9日

通州湾示范区4520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引排水涵闸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