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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湾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3.31)

发布时间:2021-03-31 15:34:41 来源:社会管理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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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及《区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基本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9〕1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张锦兰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联系。

联系人:陆靖宇

联系电话:81680381 86911193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104室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张锦兰

320624******072269


2

石作芳

320624******162260

3

赵春霞

320683******102464

4

殷兰珍

320624******042621

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