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湾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3.31)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及《区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基本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9〕1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张锦兰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联系。
联系人:陆靖宇
联系电话:81680381 86911193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104室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张锦兰 |
320624******072269 |
2 |
石作芳 |
320624******162260 |
3 |
赵春霞 |
320683******102464 |
4 |
殷兰珍 |
320624******042621 |
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