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电南通滨海园区一期5MW鱼塘光伏发电项目、华电南通滨海园区二期15MW鱼塘光伏发电项目海域使用变更申请的公示
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华电华林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委托单位 |
项目名称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1 |
江苏华电华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南通滨海园区一期5MW鱼塘光伏发电项目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 |
江苏华电华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南通滨海园区二期15MW鱼塘光伏发电项目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16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81680051;传真:0513-86978006。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1号;邮编:226300。
附件:1、华电南通滨海园区一期 5MW鱼塘光伏发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变更报告(公示稿)
2、华电南通滨海园区二期15MW鱼塘光伏发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变更报告(公示稿)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