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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湾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2.25)

发布时间:2021-02-25 10:17:38 来源:社会管理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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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及《区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基本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9〕1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李有英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联系。

联系人:陆靖宇

联系电话:81680381 86911193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商务大厦222室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李有英

320624******062024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