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 人才工作

2021年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21-03-01 16:49:12 来源: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

国家战略新高地,通江通海通州湾。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成立于2012年2月,位于长江入海口北翼,地处上海一小时都市圈,是国家发改委批复设立的国家级示范区。2019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规划建设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通州湾示范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优秀人才干事创业搭建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的源头储备,进一步推进通州湾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开发建设急需的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以上选调对象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

选调名额:10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1周岁(即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即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同层次境外名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于该一流学科)、国家教育部原定的211高校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为通州湾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船舶海工、现代纺织、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化工以及经济金融、汉语言文学等相关学科毕业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任班长、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或相应党、团职务)学生干部,获校级以上综合奖励。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示范区现有机关事业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邮件名:姓名+学校(单位)+专业】发送到电子邮箱:2722236241@qq.com。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

(2)《报考承诺书》(需有本人签名);

(3)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各阶段学历学位、职称、奖励、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及其相关证书,研究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书》报名人员可登陆南通党建网(http://dj.nantong.gov.cn/)、通州湾示范区门户网站(http://tzw.nantong.gov.cn/)公告告示栏或本校就业网下载。

2、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适岗评价。

根据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等,结合岗位需要、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通过适岗评价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初试与复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四)综合能力考评。

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可享受交通、食宿补贴。

(五)确定人选。

根据适岗评价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考察。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纳入通州湾示范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长,一般安排在示范区区级机关部门和单位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跟踪管理,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可适时选拔任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选调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津贴补贴,五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三)新选调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南通市区购房自住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并享受通州湾示范区人才购房贴息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调人员在示范区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五整年,在服务年限内,提出申请调离示范区或报考示范区外工作职位的,不予批准;对于辞职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全额返还已享受的各项政策性津贴和补贴。

(五)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等有关具体事项,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研究确定。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www.ntdj.gov.cn(南通党建网)、http://tzw.nantong.gov.cn/(通州湾示范区官网)。政策咨询电话:0513-81680053。监督电话:0513-8168004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六、本简章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及承诺书.doc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