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州湾示范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树牢法治思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示范区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强化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工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管委会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部署、抓实抓好法治工作;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断强化协调指导和督促推动,确保党的政策主张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等内容,邀请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加强重大项目法律风险防控”来区授课。全区领导干部培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队伍轮训、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等均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
三是坚持强化制度设计,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计划》,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南通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书面督查反馈整改通知》和《南通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专项巡查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营商环境的反馈意见》,积极推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基层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公平性审查机制等制度机制,科学细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各项法治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紧扣中心大局,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持续规范涉企执法、强化法治服务,进一步擦亮“万事好通·湾事无忧”营商环境品牌。
一是提高行政服务质效,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政务地图”,设立农商行三余镇网点政银合作专区示范点,开办“企业驿站”,实现政务场所“轻松找”,政务服务“就近办”。2024年全区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部署率、办事指南编制率均达100%,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86.8%,行政机关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优化法治服务供给,立足企业发展需要,组织政法各单位及安全、人社、消防等重点执法部门,围绕知产保护、反诈防骗、合同纠纷、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应急防灾等重点热点问题,以宣传讲座、专题调研、警企恳谈等形式,深入企业常态开展法治服务20余次,有效解决企业法治问题,帮助企业健康合规经营。同时规范建成三余镇、第一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面向企业、群众提供民商事调解、远程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240余次。
三是加强涉企政策监管,完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4年发文数量有效压降,未发生越权发文情形。建立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机制,重点清理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的内容,滚动摸排梳理区、镇近3年涉企政策文件169件,切实消除隐性壁垒,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履行行政决策程序。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迅速对照南通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指引》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资质调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前置程序,依法审查政府合同49件,承办部门根据法治建议完善条款68条,有力保障项目招引工作合法合规;组织法治部门、法律顾问对2012年以来的招引协议开展“回头看”,集中审查政府合同283份,有效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依托第三方审查平台开展前置性评估审核,所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挂网发布前全部严格落实“南通市公平竞争e审查”平台公平竞争评估,共评估增量文件401份,预警风险72次;监测存量文件3767份,监测风险65次,废止违规文件3份,有效保障出台政策的公平性。采取线上随机抽查和线下巡查形式,对示范区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是服务重大项目落地,紧紧围绕蓝海、福莱特、华能等重大项目落地投产中心任务,督促法治部门加快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前置程序,平均时限缩短50%以上。组织法治力量提前介入大项目周边土地清退、滩涂回收等工作,依法研究制定化解方案,保障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四)深化依法行政,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构建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管理行政执法资质,全面落实执法考试和案卷评查制度,全区执法考试通过率100%,依规注销回收执法资格23人次,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以综合集成监管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对全区2586件执法事项进行“合并瘦身”,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企业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是建强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行政执法机关主题教育“回头看”特色活动,法治教育、庭审观摩等活动实现172名执法人员全员覆盖,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市、区两级执法培训累计147次,新增执法人员13人全部落实160课时以上法治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岗前业务能力培训完成率达100%,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树牢,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有效提升。
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参照行政权力清理步骤全面清理规范便民服务事项,编制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2024年,依法主动公开、政策公示、征求意见等1127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次,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依法化解矛盾,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将调解和解贯穿始终,将社会矛盾导入法治途径,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作用,更好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
一是推动依法信访。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断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依法将劳动保障、土地纠纷、涉法涉诉等领域社会矛盾导入对应法律程序,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2024年全区及时受理率、及时办理率、复查质效等指标均达100%,成功调解和解2年以上疑难复杂案件6件,重点案件化解稳定率位居全市前列。
二是深化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拓宽解纷路径,持续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三官一律一员进网格”。建强40名特邀调解员工作队伍,通过引导“诉前调”,将有调解意愿的纠纷分流进入非讼程序解决,诉前成功调解(含申请司法确认)案件3815件,有效降低诉讼收案数。
三是调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党政领导出庭应诉率100%。将调解和解贯彻始终,党政领导牵头调解行政争议,工作组主动上门调处,依法化解核心矛盾。全年调撤行政诉讼、复议案件11件,推动一件在诉6年的行政诉讼案件成功调解,有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依法行政相关会议,围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部署行政执法机关主题教育“回头看”、政府合同审查等多项法治重点工作,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带头履行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安,并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点内容之一。
二是带头推进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序时组织党工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工委会议议题,多次学习传达新修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精神,引领各级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年度法治重点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对全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考评,对上级督查巡察反馈问题,对标对表梳理短板弱项,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法治能力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与指引。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2024年,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二是法治宣传阵地需要进一步创优,三是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区镇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确保常态长效,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公共场所。充分发挥多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线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入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决定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第三方评价、专家点评活动,跟踪实施效果,提高规范性文件实施质效。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企业发展需求,严格落实司法执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开展“法治进企业”,及时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帮助解决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审批等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通过打击违法行为、深化法治引导,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四)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秉公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确定处罚限度,避免畸轻畸重、同事不同罚。精简涉企执法,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聚焦涉企高频高危领域,区分不同监管场景,梳理多部门跨领域执法监管事项,着力推进综合集成监管。做实执法监督,畅通司法行政部门与12345沟通渠道,及时处置涉及行政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视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