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排污口位于通州湾海域腰沙及冷家沙中间水域。项目排海设计规模为10万吨/天,包括1座调压井、23000m排海管道及339m扩散器。
工程总投资为70055万元,施工期约为17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大气、地表水、声、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CO、NOX,均为无组织排放。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也将消失。
本工程周边至少12km内无居民区等噪声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正常情况下不会对陆域及海域环境造成直接影响,施工废水正常情况下不会对陆域及海域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2、水文动力环境影响
工程的建设对海域水动力的影响可接受。
3、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
工程的建设不会对海底地形地貌产生影响,不会改变该区域的冲淤环境。
4、海水水质影响
施工造成的悬沙扩散对海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船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在妥善处置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深水区挖出的含水泥沙吹填至纳泥区,溢流不会对外部海洋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将达标尾水的入海排污口由近岸改为深海,有利于减缓对海水水质的不利影响,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功能。
5、海洋沉积物影响
本项目对工程海域沉积物环境影响较小。
6、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尾水排放对海洋生物影响程度可接受。该水域的优势种类具有相对较丰富的遗传多样性,具有一定的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在严格管理、确保污水达标处理的前提下,达标尾水排放影响主要集中在排污口周边。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的各项环保措施,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BUTEksrk6-GCaTdrDCFAA?pwd=a1dd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通讯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金海路6号
联系人:周家华先生
电话:18934514287
电子邮箱:2765896140@qq.com
环评单位:江苏蔚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B7号楼1-2层
联系人:梁工
电话:0513-84800900
电子邮箱:1323391718@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该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者环保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者环保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