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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6 11:35:56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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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选址选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内。

建设项目概况: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20万t/a FDPE装置、2*2.5万t/a乙丙橡胶装置、10万t/a POE装置、10万t/a 1-己烯/1-辛烯装置、2*1000Nm3/h电解水制氢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现状背景值后SO2、NO2、PM10、PM2.5保证日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环己烷等短期浓度叠加现状监测背景值后均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工艺废液、工艺废渣、污泥等,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委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引风机、空冷器等,本项目建成后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噪声影响可接受。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我司已将制作好的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如下网站进行公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https://tzw.nantong.gov.cn/tzwjhldkfsfq/index.html),以利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如下网站(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https://tzw.nantong.gov.cn/tzwjhldkfsfq/index.html)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湾政务中心301

联系人:朱德成邮箱:zhudecheng@petrochina.com.cn电话:13188480770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宏俊街33号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北楼

联系人:申先生邮箱:shenlipeng1@126.com电话:025-5237228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 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二次公示).docx

蓝海报告书-重新报批 - 征求意见稿.pdf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