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11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专项行动部署会及全市续会的相关工作要求,12月11—12日,市海事局一级高级主办刘利带领市安委办第五督导组来示范区开展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李培陪同督导。
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现场问询等方式随机抽取了2家社会面小场所、2家粉尘涉爆企业、2家危化品使用企业、2家施工工地、2家消防重点单位、1家有限空间企业、1家厂中厂企业、1家学校、1家城镇燃气企业,共14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具体了解了检查单位安全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实地查看了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落实等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立行立改,并提醒监管单位及时做好问题隐患闭环复查工作。
督导组强调,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推动企业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持续抓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和举报奖励的落实,全面提升企业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聚焦生产经营单位及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燃气安全、“厂中厂”安全、高层建筑消防等9个“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强化有限空间、动火、高处等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要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两个专项行动,按照“企业自查+系统抽查+省级督导+回头看”和“过筛子”的要求,及时形成风险隐患底数、整改落实责任“两个清单”,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针对寒潮、大风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按照“提前响应、提级应对”的要求,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提示警示。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经济发展局、建设交通局、社会管理保障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