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排查重点
1.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2.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
3.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储存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排查内容
组织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示范区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81680409。